民之饥,以其上食税[1]之多,

是以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2],

是以难治。

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3],

是以轻死。

夫唯无以生为[4]者,是贤[5]于贵生[6]。

注释

[1]食税:征税过多。

[2]有为:政令繁多,管制太多。

[3]求生之厚:奉养奢侈。

[4]无以生为:不求厚养生命。

[5]贤:胜过。

[6]贵生:厚养生命。

译文

百姓生活饥困,是因为统治者征税过多,所以百姓饱受饥饿。

百姓难于统治,是因为统治者政令繁多,所以百姓难于统治。

百姓犯法,是因为统治者奢侈腐化,搜刮民膏民脂,所以百姓以身试法。

只有不追求奢侈生活的人,才比重视养生更高明。

解读心得

1.本章说明统治者要无为而治。只有减少赋税,百姓才能富足;只有减少政令,百姓才能服法;只有不贪腐,百姓才不会胡作非为。

2.治国需要无为而治,修身同样如此。只有淡泊寡欲,不追求奢侈生活,才是真正的善于养生。

3.治国无为以德治为主,修身无为以修心为主。德治即守道,修心即顺道修德。只有"存天理,灭人欲",才能做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4.事物发展都有其自身规律,人都有自理自治能力,所以聪明人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否则,越管越乱,越描越黑。操心太多反招反感。

前人校注

民之不可治者,以其君主多欲,好有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