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警的话刚说完,一群人就冲进了进来,拦也拦不住。

为首的是一个西装革履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中年人,看了眼向日,发现他没事,这才松了一口气。

一转眼走到林子英面前,面无表情地说道:“我是向先生的代表律师,姓吴,林警官是吧?我想请问一下,我的当事人到底因为什么事被你们带到警署里来?你们这样做是不是合法?还有,在我进来之前,你是不是对我的当事人进行了刑讯逼供?”

一连串的问题,轰得林子英的脸顿时就绿了。

要说警察平时最讨厌的是哪两种人,那么记者和律师无疑都是讨厌的对象,不过与无冕之王狗仔队比起来,真正让他们又恨又怕的是律师。

律师是什么?

是可以名正言顺地把他们辛辛苦苦抓来的罪犯光明正大地保释出去的人,也是可以让被他们好不容易抓到的罪犯无罪释放的人。

这种职能上的对立,就跟天敌一样。

而且现在的天敌可不止一个,林子英看着几乎把整个并不小的审讯室给挤得满满当当的人,心里暗暗苦笑,这是把一整个律师楼的人都搬来了吗?

而且林子英认得这个为首姓吴的律师,他是香港最著名的大律师之一,人称吴大状,打过的官司几乎都没输过,只要他出马,那就代表着请他的雇主可以高枕无忧了。

不过吴大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请到的,他是受聘于香港霍家的私人律师,普通人想请他接下案子几乎不可能。

可是现在这种不可能的事就发生在眼前,林子英不得不考虑对待向日的问题上是否还能跟之前一样了,毕竟能把霍家的私人律师请来,那说明跟霍家有些关系,甚至关系还不一般,不然人家凭什么把私人律师派出来帮你?

“吴律师,我们警方有理由怀疑你的当事人向葵先生跟一起杀人案件有关,所做的也都是合理合法的,至于你说的刑讯逼供,我想这可以请向先生自己回答,我们这里也安装了监控设施,只要吴律师想看,我们随时为你提供录像带。”

林子英虽说对以吴律师为首的律师团有着本能上的排斥,但毕竟身为一个办案十几年的专业人员,他也并不是随便被恐吓两句就退缩的人。

“你们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与杀人案件有关吗?”吴律师同样也不是吃素的,来之前已经受到霍大小姐的指示,无论如何都要保下这个姓向的年轻人。

哪怕这个年轻人真的杀了人,也要让他安然无恙,这是霍大小姐的原话。

“这倒没有,不过……”

林子英刚要说下去,吴大状已经毫不留情地打断了他的话:“既然没有证据表明我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关系,那我想我可以保释他出去。”

“吴律师,我话还没说完……”

“不好意思,据我所知,我的当事人精神并不太好,如果因此而出了问题,是不是一切都由你林警官你负责?”吴大状再一次打断了林子英的话,做这种事他已经驾轻就熟了。